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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届"绿色国际港杯"京剧票房大赛
参赛须知
一、 参赛资格
凡具有票房名称、主要负责人、固定活动场所、固定活动时间、票友人数在10人以上的本市各京剧票房均可以报名参赛。本次大赛谢绝个人报名参加。
二、 比赛方式
1、比赛以票房为单位,选派不超过五名选手参加比赛。
2、清唱、彩唱不限。清唱不低于8分钟,彩唱不超过13分钟。
3、每位参赛选手演唱后,进行戏曲知识答题测试(报名时发放参考材料)。
4、参赛票房负责人对本票房活动情况进行综述,由现场评委根据其综述情况给予评分。
三、 参赛要求
1、参赛剧(曲)目传统戏、现代戏均可。
2、每位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个票房参赛,不得跨越票房参加比赛(助演除外),助演不计算比赛成绩。
3、参赛时均须乐队现场伴奏。
4、由票房负责人负责抽取比赛顺序,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5、服装、化妆、道具由参赛票房自理。
四、 评分方式
1、大赛依据票房比赛中的团体总分,依次排出名次。
2、票房团体总分:票房基础分+选手演唱分+票房负责人综述总分+戏曲知识竞赛分。
3、票房基础分:参赛票房按每一行当给予基础分(相同行当只给一次基础分)。
注:参赛票房若需组委会协助解决乐队、服装、化妆,须在报名时说明。
北京群众艺术馆
20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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