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考资料
在去年召开的日本第153次临时国会上,通过了《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12月17日公布并开始实施。
这是一项可以称之为文化艺术宪法的重要法律。法律的基本内容摘要如下:
第十条 国家为了谋求雅乐、能乐、文乐、歌舞伎等我国自古形成的传统艺术的继承和发展,对传统艺术的公演活动等采取扶持及其它必要的措施。
第十五条国家对于旨在谋求我国文化艺术活动发展的同时,谋求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国际性交流及其贡献,以此促进世界文化艺术活动的发展而开展文化艺术活动者的国际交流活动、举办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国际性活动或者参加这种活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扶持。
第十四条 国家对于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充实文化艺术的体验学习的行为、艺术家及文化艺术团体协助学校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行为,采取扶持及其它必要的措施。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过于追求经济富裕的现代化进程,忽视了诸如文化艺术等在现代化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建设及其环境的形成。长此以往,日本的传统艺术只能在衰退的道路挣扎。坂井音重先生等有识之士对此深感忧虑,四处奔波,不断地向有关部门呼吁,采取必要的措施,从速制定相关法律,导致了这项法律的出台。
这项法律的设立,阐明了振兴日本传统文化艺术的基本思想,为其指明了方向,制定了措施,为振兴我国的文化艺术迈出了-大步。但是,为了避免使这项法律出现"画饼充饥"的结果,我们应当继续关注,严格监督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
--摘自日本白翔会的会刊
|